為加強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執法能力建設,10月11~22日,建設部主動出擊,組成5個督察組分赴江蘇、安徽、廣西、廣東、河北、北京、河南、湖北、甘肅、新疆等10省、區、直轄市進行建筑安全生產督察。5個存在重大隱患的施工項目被當場下發了執法建議書。
此次督察,督察組共抽查了20個城市,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3個檢查層次,采取“聽、看、問、查、講”的方式,對各地、各企業、各工程項目貫徹落實國務院“一決定、兩條例”、全國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及近期建設部的一系列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等情況進行了督察。在被抽查的66個施工企業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有19個、差的14個;在被抽查的71個工程項目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有15個、差的19個。督察組對存在重大隱患的5個施工項目當場下發了執法建議書。
督察中發現,雖然各地在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有的城市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還不完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執法力度不夠;施工現場在臨時用電、垂直運輸、腳手架搭設、模板支撐、安全防護用品等方面普遍存在隱患等。督察組在檢查過程中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并將問題及時反饋給各省市,同時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也要認真對本轄區的建筑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舉一反三,對存在的類似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和消除。受檢地區則普遍反映這種突出層級監督,以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為主的督察形式,對促進地方安全生產工作非常有效,抓住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源頭,是改變目前建筑安全生產嚴峻形勢的一項積極措施。
——《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