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征求《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首要責任。(第六條)
2、經批復的概算是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最高限額。除工程建設期價格大幅上漲、政策調整、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則上不得超出批復的概算。(第六條)
3、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責任險、環境保護稅等不可競爭費應當按照計價依據的標準足額計取,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施工單位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條)
4、實行過程結算(第十四條)
施工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應當實行過程結算。
過程結算金額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對應的批復概(預)算。
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由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審核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5、竣工結算(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結算、竣工驗收等,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竣工結算文件不得重復審核,工程竣工結算須在竣工后一年內完成。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竣工結算文件由建設單位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6、建設單位責任(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本規定提供造價數據的;
(二)未足額計取不可競爭費的;
(三)未按本規定對設計文件進行經濟性審查的;
(四)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的;
(五)未根據合同約定、過程結算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的;
(六)未按本規定將招標控制價及其成果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要求,擅自開工建設的;
(八)未按本規定確定招標控制價或合同價的;
(九)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的;
(十)弄虛作假、簽署虛假資料的;
(十一)擅自增加投資概算的。
有前款第七、八、九、十、十一項行為的,可同時決定暫停工程建設或暫停投資安排,或收回建設資金。
7、行政主管部門責任(第十九條)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對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建設工程項目審批立項、開工的以及資金來源評估論證文件等必要文件作假的;
(二)未履行項目管理和監督責任,擅自同意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導致超概算的;
(三)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參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依法依規處罰的;
(四)未按變更程序審批變更、對工程變更審核不嚴的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的;
(五)未根據批復的預算,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的;
(六)因政府審計、財政評審不及時或者重復審計、評審導致工程未在一年內完成竣工結算的;
(七)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此前,國務院明文確定,工程竣工決算不得超過1年!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已經國務院第120次常務會議通過。《條例》明確提出:
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采用建設方式配置資產的,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對已交付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資產價值。
湖南文件原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征求《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提高政府投資效益,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我廳組織起草了《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各單位征求意見,請于7月20日前將意見反饋我廳(單位加蓋公章,個人實名,并標明聯系方式),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何高偉??????? 電話:0731-85660287
郵? 箱:284076081@qq.com
附件:
1.《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2.關于《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3.《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立法依據對照表
4.《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