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多起裝修過程中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墻事件,導致重大安全隱患。
私拆承重墻,4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裂縫已到21層!損失1.68億!
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對于工程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開工前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應依法選擇具備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施工企業從事房屋裝修改造(維修)作業,對工程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施工單位嚴禁超越資質承攬,嚴禁轉包掛靠
從事房屋裝修改造(維修)的施工企業應當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
施工企業應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嚴禁超越資質等級承攬任務,嚴禁轉包掛靠。
施工企業應當根據裝修改造(維修)工程類別規模,在施工現場配備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施工時發生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應當立即停止施工。
在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施工中,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并對房屋穩定狀態進行監測,當發現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停止施工。
產權人為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
堅持產權人為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私挖地下空間。
文件原文:
為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切實保障裝修改造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結合我省實際,起草了《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F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請有關單位、個人于2023年5月30日前將相關意見、建議通過書面或電子郵箱予以反饋。
聯系人:姜海濤
聯系電話:0431-82752527
電子郵箱:jst8212@163.com
郵寄地址: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省住建廳安全處收
附件: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9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切實保障裝修改造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現就加強房屋裝修改造行為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建設單位責任
(一) 建設單位對擬裝修改造 (維修) 建筑應按先鑒定、后委托正規設計、再施工的規定開展相關工作。
(二)對于工程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吉建管〔2019〕2號)相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三)建設單位應依法選擇具備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施工企業從事房屋裝修改造(維修)作業,并切實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管理,對工程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二、規范施工企業管理
(一)從事房屋裝修改造(維修)的施工企業應當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
(二)施工企業應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嚴禁超越資質等級承攬任務,嚴禁轉包掛靠。
(三)施工企業應當根據裝修改造(維修)工程類別規模,在施工現場配備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者崗位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房屋裝修改造(維修)項目施工前,施工企業應依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裝修改造(維修),應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五)施工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工程類型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建立組織,明確分工,配足救援器材。施工時發生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應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依法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公安等部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
三、強化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等,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二)施工企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劃定施工危險區域,在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夜間作業應當設置警示燈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施工企業應當根據不同施工季節、氣候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遇有惡劣氣候影響裝修改造(維修)施工安全時,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要求暫停施工。
(四)在房屋裝修改造(維修)工程施工中,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并對房屋穩定狀態進行監測,當發現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停止施工。
四、夯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
(一)堅持產權人為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私挖地下空間。
(三)實施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產權人(使用人)需要裝修改造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
五、增強監督處罰力度
(一)加強監督檢查指導。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全面夯實部門監管責任。要深入徹底排查在建裝修改造(維修)工程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隱患。
(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要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充分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做好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檢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實施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物業服務人發現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裝修施工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應當及時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三)全面實施聯合懲戒。要以“全覆蓋、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嚴重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從重、從嚴、從快進行處理。對于未批先建、未登記、違規作業、野蠻施工,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視情節將有關責任主體記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