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
做好崗前篩查和軌跡核查工作,不得雇用無健康信息或需隔離觀察的勞務人員。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原則上只保留必要的人員和材料出入口,安排專人值守,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值班和疫情報告制度。
近日,無錫市住建局發布《全市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戰時安全生產措施清單(試行)》,也提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實行24小時駐項目帶班,否則不得開展閉環生產。
一、禁止情形(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施工項目,不得開展閉環生產:
1.施工項目部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不能按要求實行24小時駐項目帶班的;
2.施工項目部其他關鍵崗位人員(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等)不能按規定到崗履職的;
3.監理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含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安全監理工程師等)不能按規定到崗履職的;
4.建設單位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含項目負責人、甲方代表等)不能按規定到崗履職的;
5.項目特種作業人員不能到崗或缺額的;
6.項目未制定疫情防控戰時安全生產專項工作方案的;
7.項目職工宿舍、臨時住宿區域不符合消防、用電、燃氣等安全管理規定,與生產(儲存)區域無法保持足夠安全間距的;
8.項目存在安全設施設備超期未檢、安全裝置缺失等較大及以上風險,無法保證生產安全的;
9.項目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且在規定期限內無法整改的。
▎文件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我省近期多地出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病例,“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持續加大,為進一步壓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切實防止工地發生聚集性疫情,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嚴峻形勢,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在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指導下,配合街道(鄉鎮)、社區(村),督促建筑施工現場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落實相應的主體責任和防控措施。以人員管理、現場封閉、應急處置等為重點,加強對建筑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二、全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線
一是加強進場人員管理。結合本地疫情形勢和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督促建筑工地加強人員入場管理,做好崗前篩查和軌跡核查工作,不得雇用無健康信息或需隔離觀察的勞務人員,合理優化施工組織,有序安排核酸檢測。充分運用大數據助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按要求安裝智能化監測裝置,并結合實名制系統,記錄人員身份、健康碼、行程碼、體溫及進出時間等信息,確保施工現場進出場人員信息全記錄,準確掌握務工人員在建筑工地的流動軌跡。
二是強化工地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原則上只保留必要的人員和材料出入口,安排專人值守,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本土陽性感染病例的地區,施工現場人員盡量在工地集中居住,或采取施工點、居住點“兩點一線”的方式活動,外出人員須報告去向并建立信息臺賬備查,減少零散和臨時性務工人員用工方式。
三是落實現場防疫措施。督促建筑工地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和《全省建筑工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鄂防指發〔2021〕23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防疫措施。現場人員衛生防疫知識宣傳教育到位,新冠疫苗應接盡接;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做好通風換氣和衛生消殺,控制人員流動和聚集;生活垃圾和廢棄防疫用品嚴格按規定處置,保持現場環境清潔;防疫物資儲備充足,確保口罩、消毒液、防護服等衛生防疫用品滿足現場人員日常需求。
三、做好疫情防控應急準備
統籌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值班和疫情報告制度。督促工程項目制定完善新冠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責任和應急處置流程確保通信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建筑工地一旦發生感染、出現密接等情況,各地住建部門要及時掌握,并將工地封控情況、感染陽性人數及人員隔離管控情況等信息第一時間向廳安辦報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