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重慶市住建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正式明確:
自2022年12月1日起,納入試點范圍的試點項目,全面取消勞務分包,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給全資、控股、參股的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不得分包給其它專業作業企業或個人。
試點項目
一是主城都市區 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是全市范圍內按照《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復雜 認定標準和程序的通知》(渝建發 [2021] 3號)認定標準要求認定為技術復雜的項目。
以上2類試點項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勞務分包,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全資、控股或參股的專業作業企業)施工;已開工或已招投標項目可分階段實施。
試點企業
按照企業自愿并經審核,決定將中冶建I集團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列入我市培育自有工人第1批試點企業(具體名單詳見下圖),試點時間從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
試點期間,所承接工程項目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試點前已開工或已招投標項目可分階段實施。
試點企業名單如下:
以下建筑工人可計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自有工人數量
(1)與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建筑工人。
(2)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成立的全資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3)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4)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裝配式部品構件工廠或鋼結構等工廠的建筑工人。
(5)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主要控股股東(其股權占33.3%以上)個人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勞務企業的2種轉型方式
一是轉型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支持有一定規模和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通過整合、重組等方式向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轉型發展。
二是轉型為專業作業企業。引導小型勞務企業轉型為專業作業企業,做專做精專項業務,成為建筑用工主力軍。鼓勵支持現有勞務企業加強與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合作,通過劃、轉、并、購等多種方式轉型為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控股或獨資的自有專業作業子公司。
其他重點
1、總包責任
總承包企業對所用工企業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承擔先行清償責任,對因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造成的拖欠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企業存在自有工人在崗數量不足、技能證書人證不符、以管理和后勤人員冒充頂替自有工人等情況的,應立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已享受的自有工人相關優惠政策立即予以取消并通報批評,納入誠信管理。
2、實名制
專業作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班組長、技術骨干和帶頭人,施工期間工地出勤率原則上不低于70%。
建筑工人經過必備的安全生產培訓并在信息庫中加,以記載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建筑工人信息數據1年以上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筑作業時,建筑企業應當對其重新進行培訓,記錄相關信息,否則不得進入現場施工作業。
杜絕使用臨時掛靠、未經考核的外部流動人員或沒有實名制信息的人員,謹慎使用納入"黑名單"記錄的企業和人員。
獎勵措施
1、資質
試點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 要求,近2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 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總承包資質或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
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300名的市內總承包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近2 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 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
《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如下圖:
2、工資保證金
試點企業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交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以申請退還。
企業自有工人數量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項目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懲罰措施
對專業作業企業以及建筑工人的不良行為、不落實安全責任、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違法違規行為情況,納入“黑名單”記錄在案,給予誠信扣分,直至取消專業作業企業備案,撤銷人員技能等級證書等處罰。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改委等12部門發布《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當前我國建筑產業工人隊伍仍存在無序流動性大、老齡化現象突出、技能素質低、權益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制約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特別提出,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隊伍建設。
1、勞務企業轉型方向。改革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幅降低準入門檻。
鼓勵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引進人才、設備等向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轉型;
鼓勵大中型勞務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搭建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
引導小微型勞務企業向專業作業企業轉型發展,進一步做專做精。
鼓勵建筑企業優先選擇當地專業作業企業,促進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業。
2、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隊伍建設。
鼓勵建筑企業通過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納高技能技術工人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畢業生等方式,建立相對穩定的核心技術工人隊伍。
項目發包時,鼓勵發包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業;
評優評先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項目。
3、引導和支持大型建筑企業與建筑工人輸出地區建立合作關系,建設新時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建立以建筑工人培育基地為依托的相對穩定的建筑工人隊伍。
4、加大對裝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興職業(工種)建筑工人培養。
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明確施工現場各職業(工種)技能工人技能等級的配備比例要求。
將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達標情況納入相關誠信評價體系。
5、社保繳費等:
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建筑工人繳納社會保險。
探索適應建筑業特點的公積金繳存方式,推進建筑工人繳存住房公積金。
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工人,由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筑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