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于開展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工作的通知
根據《水利部關于印發〈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水建設〔2022〕214號)等規定,水利部決定即日起開展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以下簡稱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水利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和注銷注冊。
二、申請材料
(一)初始注冊
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應當按規定及時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承諾書(見附件1);
2.初始注冊申請表(見附件2);
3.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相關材料、勞務合同);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繳費材料);
5.超出規定期限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申請當年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被注銷注冊后重新申請注冊的,應提供自被注銷注冊當年至重新申請注冊當年,平均每年不少于30學時或近三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二)延續注冊
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承諾書(見附件1);
2.延續注冊申請表(見附件3);
3.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相關材料、勞務合同);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繳費材料);
5.注冊有效期內每年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三)變更注冊
水利監理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需要變更注冊專業的,應當申請變更注冊;需要變更執業單位或者執業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與現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或執業單位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承諾書(見附件1);
2.變更注冊申請表(見附件4);
3.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提交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相關材料、勞務合同和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繳費材料)。
(四)注銷注冊
水利監理工程師在注冊有效期內停止執業的,應當申請注銷注冊,提交注銷注冊申請表(見附件5)。
三、辦理程序
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實行“網上辦”“隨時辦”“不見面辦理”,注冊的申請、受理和許可全流程在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spjc.mwr.gov.cn/)進行。申請人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準予注冊,對準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注冊證書。申請人可通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四、專用章、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一)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水利部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專用章”電子印章,專用于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事項。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等要求,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實行電子化,電子注冊證書式樣執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書》標準(具體式樣見附件6)。
(三)水利監理工程師可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查看和下載電子注冊證書,并加注使用場景和有效期等信息,防止電子注冊證書在非本人授權情形下的使用。電子注冊證書信息發生變更的,需重新下載。
(四)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的“查詢服務”欄目,查詢和驗證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信息。水利部將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電子注冊證書二維碼查詢功能開發并提供相應服務。
(五)水利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有關式樣(見附件7)自行制作執業印章。
五、監督管理
(一)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事項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水利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并給予警告,記入申請人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并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
(二)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的,水利部將予以撤銷。申請人基于本次注冊的利益不受保護,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水利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執業、繼續教育等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出租出借注冊證書、與被監理單位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本單位或同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作出的責任追究、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信息逐級報送至水利部,通過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應予注銷、撤銷注冊或吊銷注冊證書、責令停止執業的,應當按要求提請水利部作出處理。
六、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010-63207509 63207513 63207514
(二)技術支持(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010-63208000轉人工服務
(三)監督投訴:010-63203219 63202145
水利部
2022年6月21日
附件6
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電子注冊證書式樣
注: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書編號由年份代碼、省份代碼和順序號組成,如下圖所示:
圖片
1.年份代碼,第1~2位為發證年份代碼,取年份后兩位;
2.省份代碼,固定為10;
3.順序號,第5~10位為證書核發順序編號,從000001~999999依次順序取值。
附件7
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執業印章式樣
注:
1.執業印章形式為同心雙橢圓。規格分別為:外橢圓長軸44mm,短軸29mm,線寬0.7mm,內橢圓長軸31mm,短軸為17mm,線寬0.3mm。
2.執業印章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姓名、注冊號、有效期、聘用企業名稱;
3.執業印章的字體、字高及行長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字體漢儀長宋,字高3.1mm;
(2)姓名字體中隸書,字高3.8mm;
(3)“注冊號”字體宋體,字高3.5mm,行長8.2mm;數字字體宋體,字高2.5mm,行長15mm;
(4)“有效期”字體宋體,字高3.5mm,行長8.2mm;日期字體宋體,字高2.5mm,行長15mm;
(5)聘用企業名稱字體宋體,字高2.4mm。
4.執業印章注冊號為10位數字,與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書編號一致。
5.執業印章的印影顏色為藏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