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內容摘要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了《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形成征求意見稿,近日開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前。
其中,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進一步明確建筑工程發承包計價依據的組成內容;明確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建筑工程發承包計價活動中的職責;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按市場價格編制,鼓勵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為概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要求,取消最高投標限價及其成果文件備案的相關規定;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的條款,并明確過程結算的內容,規定過程結算開展的基本流程和時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結算理由。
此外,還增加了關于工期的條款,刪除16號部令中有關工程造價鑒定內容。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工程計價有關規定和市場價格信息”統一修改為“工程計價依據”。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們修訂了《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形成征求意見稿,現送你們征求意見。請于12月2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司。
聯系人及電話:010-58934733
聯系郵箱:chengm@mohurd.gov.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信封請注明“施工發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郵編:1000835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2.關于《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修訂說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