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河北省住建廳曾發布通知,“八大員”新證書12月31日前全部換發,逾期證書作廢!其他各地,當時尚未查到具體要求。7月16日,天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做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換發電子證書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到:
按照住建部統一部署,持有“原證書”人員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過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證書”換發工作,逾期“原證書”將自動作廢,不能辦理換證事宜。
同時通知指出,停止辦理“原證書”遺失補發、信息變更、注銷等事項,均通過換發“電子證書”工作流程進行處理。
換證范圍
2012年以來,由天津住建委核發且在官網“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效的“原證書”。如證書信息已無法查詢或顯示無效、注銷狀態,有關持證人員需重新按要求取證。
換證流程
1、個人用戶注冊。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在“個人用戶”欄進行注冊,查詢本人證書信息。
2、參加繼續教育。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資源庫”(http://rcpx.cabp.com.cn)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教育培訓資源庫”欄目參加繼續教育。
3、換發電子證書。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按提示進行操作,系統將自動完成“電子證書”換發。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網
使用說明如下:
文件原文:
關于做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換發電子證書 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于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我市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原《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和《天津市建設工程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證書》(以下均簡稱“原證書”)換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電子證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換證范圍
2012年以來,由我委核發且在天津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效的“原證書”。
如證書信息已無法查詢或顯示無效、注銷狀態,有關持證人員需重新按要求取證。
二、時間安排
按照住建部統一部署,持有“原證書”人員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過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證書”換發工作,逾期“原證書”將自動作廢,不能辦理換證事宜。
三、工作流程
持有符合換證條件“原證書”的人員,通過參加繼續教育換發“電子證書”,具體流程如下:
(一)個人用戶注冊。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在“個人用戶”欄進行注冊,查詢本人證書信息。
(二)參加繼續教育。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資源庫”(http://rcpx.cabp.com.cn)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教育培訓資源庫”欄目參加繼續教育。參加學習不少于32學時(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并通過考核后,繼續教育信息將自動傳輸至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可打印留存。
如一人持有多個專業“原證書”,需分別參加繼續教育。
(三)換發電子證書。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按提示進行操作,系統將自動完成“電子證書”換發。生成的“電子證書”可打印留存。
四、其他事項
1、持證人員自換領“電子證書”次年起,每年應按要求參加不少于32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繼續教育學時計入個人培訓信息記錄,2年累計不滿64學時或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需重新參加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學習并考取證書。
2、停止辦理“原證書”遺失補發、信息變更、注銷等事項,均通過換發“電子證書”工作流程進行處理。
3、各有關單位要盡快組織本單位現場專業人員開展“電子證書”換領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避免因時間延誤導致證書失效情況發生。